【公告】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 2026-08-07

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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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各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保障招标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面向社会选取 1 家综合资质优良、专业服务能力强、市场信用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本院各类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就本次代理机构公开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业主)信息

采购人名称: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代理机构须严格遵照国家、自治区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全部代理工作,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 / 招标文件编制、采购公告 / 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报名受理、投标人资格初审、开标及评标现场组织、招投标全过程资料整理归档、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编制、协助采购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 / 施工合同草拟、配合完成财政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等;最终完整服务范围、权责边界以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缺一不可:

1.财务及合规承诺材料:提供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书面声明;近连续 6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书面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本单位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查询要求: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上述三个官方网站实时完整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区域备案要求:已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备案,备案信息可公开查询。

四、报名递交资料清单

以下列明的所有纸质资料统一合并封装,每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全套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存在单位负责人同一、相互控股或管理关联关系的多家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若同时提交报名材料,全部报名均作无效处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综合简介(包含人员、场地、业务规模、服务优势等内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材料,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公告第三条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声明、凭证、信用截图等资格佐证材料;

5.同类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以往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6.不少于 5 名专职招标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对应社保连续缴纳证明;单位固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

7.代理机构自愿补充提交的其他加分佐证材料(自主选择提供)。

五、材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1.投递时限:北京时间2026年8月7日10:00—2026年8月13日 20:00,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材料投递;

2.投递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187号,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5楼采购办办公室。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比努尔

联系电话:0903-2037074

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1号楼5楼采购办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活动全部解释权归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所有;

报名单位如对公告内容、资格条件、材料要求存在疑问,可在投递时限内前往医院5楼采购办现场咨询。


来源丨采购办
供稿丨阿不来提·沙吾提
编辑丨张钺涵
审核丨王剑
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西路自治区维吾尔医医学专科学校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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